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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宅基地:确权有规可循,租借需明辨边界
非本村户口人员购买农村宅基地后能否确权?宅基地能否租借?结合政策规定,这些问题的答案清晰明确。
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集体成员的保障性用地,“身份依附性”是其核心属性。我国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明确,宅基地确权主体原则上为村集体成员或本村村民,城镇居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及房屋,一律不予确权登记,无论其上是否建房。这是为保护集体资产、保障村民居住权益。
非本村户口人员虽不能购买确权,但可通过合法租借使用农村宅基地。租借不改变使用权归属,是村集体成员临时让渡使用权的行为,既满足多元需求,又不突破政策边界。
宅基地租借需严守规范:一是出租人须为合法使用权人(本村成员),租借行为应符合村集体规定,必要时经村民会议同意;二是用途仅限居住,不得擅自改作商业、工业等用途,不得违法搭建,否则合同可能无效。
租期参照《民法典》,最长不超二十年,超期部分无效。双方需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租期、租金、维修责任等关键事项,避免纠纷。
承租人仅享使用权,不得转租、抵押宅基地,也不能通过翻建变相改变权属。租期届满,出租人可收回宅基地,承租人需及时腾退,续约需重新协商。
非本村户口人员需摒弃“购买确权”侥幸,通过合法租借满足需求,并主动遵守村集体规定。
明确确权规则与租借边界,才能让宅基地在保障民生、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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